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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讓我發現一件事。

幾歲結婚,跟幸不幸福不是等號。

有人說,選來選去,到時選到一個賣龍眼還是賣荔枝的,就勸你早點有對象就結婚吧。
奇怪,現在景氣這麼不好,我看賣龍眼的比賣IC的還好賺吧,玉荷包賺更多。
你早點結婚,人家就說你是因為懷孕才結婚,你晚結婚,又會有人說,終於有人要你了。
怪了,我不能等到真的 SOUL MATE再結唷,你給我管。

在等待愛情的路上,難免會跌撞,重點是,不要盲目的投入,而不管他是不是適合你的人。
更重點的是,不要愛當受害者,一直都覺得遇不到對的人,一年換八個男朋友,每個都不超過一個月。
你是不是該檢視自己,真的有把眼睛張開,看清楚你要的是什麼嗎?如果你真的愛當受害者,就不要無病呻吟。

我發現,就算到四十歲才結婚,但是嫁到自己的真愛,娶到自己想娶的。
或許不能說幸福百分百,但是卻是滿足的進入婚姻。

誰規定,幾歲之前結婚才叫好,找到自己要的人,看清楚自己要的人生,那才叫好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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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茱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